1.考試時請依座號或導師排定之座位就座,手機關機放入書包,不得自備計算紙。請遵守考試規則,違反者以校規議處。
2.劃記電腦卡時須使用2B鉛筆,班級、座號務必劃記,否則無法計分。擦拭要清潔,若不為機器所接受,後果請自行負責。
3.無考試節次請留原班安靜自習;提早繳卷者,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返回教室內。
| 名稱 | 相關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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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教學正常化自我檢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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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柏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