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要點摘要如下,其他相關規定請參閱附件
壹、參加對象
一、本校高中部學生。
二、前一學年度應試科目學業成績達該科全年級前30%者,始得報名參加。
貳、期程
一、報名及培訓階段(七月)
(一)符合資格之學生,依學校公告時程辦理報名。
(二)錄取學生得參加暑期培訓課程。
二、校內初選階段(九月)
(一)辦理各學科校內競賽。
(二)競賽內容包含筆試、實驗設計、實作操作或程式設計等項目由各學科命題及評審委員決定。
(三)依競賽成績擇優錄取學生參加後續集訓。
三、代表隊選拔階段
依當年度教育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數理及資訊學科能力競賽第四區(臺南市)複賽實施計畫規定,遴選代表本校參加複賽之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