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5年7月31日師大教創中字第1151020510號函及本局115年7月7日南市教專字第1151052222號函(諒達)辦理。
二、旨案中區場研習地點修正為臺中市立惠文高級中學(臺中市南屯區三義里公益路二段298號),其餘場次資訊維持不變。
三、檢附旨揭活動簡章1份,請參閱附件。
四、本案聯絡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研究與創新中心承辦人陳昱宏,電話:(02)77493672。
| 名稱 | 相關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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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教學正常化自我檢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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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柏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