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加對象:
(一)、擔任科技領域-生活科技課程但未具生活科技合格教師證之教師務必參加。
(二)、對生活科技有興趣的國中小教師。
(三)、科技領域輔導團成員。
二、請至本局網站學習護照系統報名,恕不受理現場報名。研習如遇例假日,請依實際上課時數於規定限期內給予補休,惟課務自理。
三、請核予參加人員公(差)假登記。
四、檢附研習計畫1份。請見附件
五、本案聯絡人:王淑芬老師(連絡電話: 7942042#118)。

| 名稱 | 相關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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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教學正常化自我檢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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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柏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