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0月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085182號函辦理。
二、115學年度上學期辦理期程為 115年10月~116年01月,預計辦理5校。
三、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5年09月21日(一)。
四、申請程序:請各校於期限內填寫表單報名。
五、一所學校以申請一次為限。
六、有關本計畫之課程實施、本中心負責項目及申請學校協助事項等請參見附件實施計畫。
七、檢附實施計畫乙份。
| 名稱 | 相關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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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教學正常化自我檢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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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柏鈞 |